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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6-03-24 14:48:06   责任编辑:admin
招聘详情
流动对象需为区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、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,流动条件如下:
1.身心健康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修养,符合教师岗位所需的专业背景和任职要求,能胜任教师岗位工作。
2.近3年年度考核(含师德考核)须合格及以上,且不存在以下情况:正在接受审计、纪律审查或司法机关立案审查,尚未做出结论;受党纪、政纪处分,尚未解除或在规定时效内。
3.原则上须在流出单位工作满3年及以上。非首次流动人员,相应工作年限可缩短 1 年,原单位为超编的乡村小学或幼儿园,在乡村学校工作经历可缩短至 3 年(新招录人员须符合“常规流动”的最低工作年限要求)。
4.学历要求: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。
5.择优原则:年龄在45周岁以下,有自身专业特长,或具备中级以上职称、浦东新区青年新秀、骨干教师、学科带头人称号,曾获区级以上荣誉、竞赛奖的教师,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联系方式
简历可投递至邮箱
rainkk7@163.com(文件名格式:在编区内流动+姓名)
电话联系
康老师 18201946817